(一)自然灾害风险及其内涵

自然灾害风险是指自然灾害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强度的可能性,是由自然灾害系统自身演化而导致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自然灾害风险最本质、最核心的内涵有三个,即:“未来性”“不利性”和“不确定性”。

(二)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结构

自然灾害风险系统是围绕承灾体未来价值损失的不确定性,从自然灾害系统出发而建立的一个完整的具有普适意义的分析体系,涉及结构、作用机制和演化结果等方面。自然灾害系统是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物质基础,其自身的架构以及与自然灾害系统结构要素的对应关系见图1和图2。

图1 自然灾害系统与自然灾害风险系统要素的对应关系

图2 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层次结构

1.危险性 危险性是指致灾因子造成的损害的可能性。危险性是致灾因子所具有的特征,是未然的、可能的,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致灾因子的危险性是由孕灾环境的稳定性所决定的。

现实的社会危害性是从过去的危险性转化而来。危害性是灾害的本质特征,没有严重的危害性就没有自然灾害存在。危害性则是已然的,其对社会造成的后果是一个定量,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再改变。危险性分析是对致灾因子活动规模、强度和活动家频次(频率)的不确定性分析。

2. 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在一定时空背景条件下的孕灾环境可能诱发或加剧自然灾变的程度,涉及气象、水文、地质和地形地貌等因素。从风险的角度对孕灾环境的研究称之为稳定性分析。

3. 脆弱性 20世纪70年代Gilbert F.White首次提出了脆弱性的概念,之后被广泛应用于灾害学、生态学、金融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许多方面。

(1)脆弱性的概念:脆弱性是指承灾体由于自身结构或接近危险区域而易受致灾因子破坏的一种状态,是承灾体自身的属性。致灾因子对承灾体的影响程度由承灾体自身的脆弱性决定。脆弱性分为“物理脆弱性”和“功能脆弱性”。

(2)脆弱性的性质:脆弱性是系统的基本属性。脆弱性由系统内部功能结构所决定,不依赖于危险事件,它的产生和改变受所处环境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权力的影响。系统没有绝对的安全,也没有完全的不安全,系统的脆弱性总是存在的。

脆弱性具有相对性。系统暴露在某一扰动影响下是脆弱的,而暴露在另一种扰动下可能是稳定的,可靠的。

脆弱性具有隐蔽性。脆弱性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被发现,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脆弱性都能被彻底发现或完全消除。

脆弱性具有复杂性。由于系统的复杂性和系统所处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开展脆弱性分析非常困难。

(3)脆弱性分析:脆弱性分析被认为是把灾害/事件与风险研究紧密联系起来的重要桥梁。从风险的角度对承灾体的脆弱性分析包括“暴露性”“敏感性”和“防灾减灾能力”三个方面。

“暴露性”是指对应致灾因子影响范围内承灾体价值的空间分布特征。

“敏感性”反映了承灾体自身易于遭受致灾因子破坏可能性。

“防灾减灾能力”是指人类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从灾害的监测预报体系、防御体系、紧急救援体系和灾后恢复重建体系出发,保护承灾体的价值免受致灾因子破坏的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又主要由抵抗力和恢复力两部分构成。抵抗力是承灾体抵御自然灾害破坏的能力,是承灾体与生俱来的特征,是脆弱性的构成要素和研究基础。恢复力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后,承灾体得到修复的能力。抵抗力在灾前是可以把握的,增强承灾体抵抗力是人类主动适应灾害的过程,只有使抵抗力增强到一定程度,才能使人类社会免于受损。恢复力是未知数,有时甚至不存在恢复的可能,只有破坏后重建的机会。

脆弱性与暴露性、敏感性呈正相关,与抵抗力、恢复力呈负相关。在某一灾害事件中,脆弱性越高,致灾因子对承灾体破坏程度越好,所导致的灾害损失越严重。

人是系统最活跃的元素,人的某些行为直接影响到系统的脆弱性。

图3 脆弱性模型

(三)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作用机制

自然灾害是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演变结果。危险性是自然灾害风险产生的外因,脆弱性则是风险产生的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共同决定了承灾体价值性损失的大小。自然事件能否给人类社会造成灾害损失,关键取决于承灾体抵抗力与致灾因子破坏力的比较。

图4 自然灾害风险系统作用机制

(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基于自然灾害风险系统作用机制的风险评估,其核心是易损性分析。

易损性分析就是在对承灾体脆弱性水平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承灾体未来价值性损失对致灾因子危险性的响应关系。它立足于自然灾害风险系统要素间的相互作用,是从灾害系统动力学机制的角度来揭示风险的大小,在灾情预判和灾害应急中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是风险评估依赖的重要手段。

承灾体的脆弱性和致灾因子的危险性成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中最核心的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对于脆弱性、危险性的认识,决定了对于灾害风险形成机制的认识。致灾因子分析的重点为灾害可能发生的概率、重现期、地点和强度。

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主要两条路径:一是基于演变过程。自然灾害风险与自然灾害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关联,自然灾害风险在前,自然灾害在后,前者为量变过程,一旦此量变过程完成,自然灾害就会发生。当一个自然灾害平息后,将是下一个自然灾害风险孕育的开始,二者据此构成了一种周期性的循环,即“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风险”。二是基于历史灾情。历史的灾情在统计上可视为未来灾情的重现。基于该途径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基础资料丰富,同时避开了自然灾害风险系统复杂的作用关系,因而操作相对简单,实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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